3月2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纲要》指出,到2025年,力争全省电力总装机达8000万千瓦以上。此外,文件明确要完善电力交易规则,推进大型储能电站试点示范,推动可再生能源发电侧、用户侧储能示范应用。完善能源结构。完善能源产供储销体系,构建更加清洁低碳的能源供应结构,因地制宜发展可再生能源,发展核电、海上风电等清洁能源,推进煤电清洁高效利用,推动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提升。加快海上风电装备产业升级。推进“光伏+”、微电网、风光储一体化、智慧能源等新能源应用新模式新业态发展。以交通、工业、农业、建筑、餐饮、旅游等领域为重点,构建层次更高、范围更广的新型电力消费市场,继续稳步推进电能替代。加快新能源产业创新示范区建设。以沿海一带为新能源产业创新走廊,以莆田、泉州异质结电池及装备生产基地为产业核心,以宁德、漳州储能产业基地、兴化湾 —平海湾海上风电产业园为两翼,打造“一核引领、两翼齐飞、一廊主轴、多点布局”新能源产业发展格局。培育 3~5 家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新能源设备企业,形成 2 个以上产值超千亿的新能源产业集群,将福建建设成为全国乃至世界级的新能源产业技术、标准、成果、装备的输出高地。绿色建筑方面:稳步提高建筑节能低碳水平,加快发展新型建筑工业化,促进绿色建材推广应用。推动机制砂石产业有序发展。新能源产业方面:加快引进和培育制氢、储运氢、加氢站相关设备、氢燃料动力电池系统、电堆及其核心部件等产业化项目,打造东南沿海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制造高地;推动超薄HDT高效异质结太阳能电池技术开发应用,发展半片技术、叠片技术、双玻组件等光伏组件产品;发展海上风电设备,探索构建风光储充一体化、多能互补、协同发展的新能源产业新业态,打造集研发、制造、应用于一体,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沿海新能源产业创新走廊和技术、标准、成果、装备输出高地。